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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有效运作,国际电联需要稳定且充足的资金。

2016年,国际电联的总收入超过1.75亿瑞士法郎,主要来自3个来源:会费、成本回收活动和特定项目的自愿捐款。

会费:各国支付的会费有多少?

国际电联目前拥有193个成员国和800多个非成员国实体,其中也包括私营公司和学术机构。 2016年,国际电联成员提供了大约1.23亿瑞士法郎,或国际电联资金总额的70%左右。

成员国的会费占国际电联2016年总收入的61%。成员国中排名前十的出资国是日本、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联邦、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沙特阿拉伯。其余183个国家,包括世界上44个最不发达国家,提供了国际电联资金总额的26%。有关出资金额名列前茅的成员国名单,请参见此处

由国际电联三个不同部门(无线电通信、电信标准化和电信发展)成员组成的行业组织称为部门成员和部门准成员,并在2016年国际电联总预算中占9%之强。获得国际电联的成员资格允许企业与ICT监管机构和决策机构开展交流,为全球标准和最佳做法贡献力量,并就ICT战略和技术向各国政府提出建议。有关国际电联出资金额名列前茅的行业成员名单,请参见此处

学术成员贡献的预算金额不到0.2%。

其他融资渠道

成本回收生成的资金约占国际电联总体资金的24%,主要通过国际电联出版物的销售、卫星网络申报费国际通用免费电话号码(UIFN)的注册等活动实现。

国际电联还与其它组织和实体建立伙伴关系,这些组织和实体可向特定项目,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具体项目提供自愿捐款2016年,由自愿捐款资助的项目实施总额超过了1 000万瑞郎。

会费制:运作方式

国际电联成员根据自由选择的会费单位数量制度支付会费,此举旨在提供预算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在国际电联全权代表大会期间,每个成员国选择一个会费等级。例如,成员国一个会费单位的金额为318 000瑞郎。成员国可选择支付2个会费单位至40个会费单位的会费;或者在此之下的1½¼1/81/16会费单位的会费。只有那些被联合国列为最不发达国家的成员国和由国际电联理事会特别授权的成员国可以选择1/81/16个会费单位。此举可使最不发达国家仍可参加国际电联的重要工作。

同样,部门成员的会费单位为63,600瑞士法郎,一个部门成员的最低年度会员费为该金额的一半。 在此最低金额之上,部门成员可以自由选择他们缴纳的金额。 学术成员可享受优惠费率,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部门成员也可受益。

任何成员国或部门成员均可随时选择增加其缴纳的会费单位数量,但不得超过上限。为确保预算的稳定性,在任何一届全权代表大会上,一国削减的会费单位量不得超出原认担会费单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