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的使命是确保所有无线电通信业务,包括利用卫星轨道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均合理、公平、有效和经济地利用无线电频谱,并就无线电通信事宜开展研究和批准建议书。
该使命植根于国际电联《组织法》第1条所规定的国际电联的宗旨,特别是“保持和扩大所有国际电联成员国之间的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使用各种电信”这一更广泛框架内。
该使命框架内的ITU-R具体职责如下。ITU-R须:
- 实施无线电频谱的频段划分、无线电频率的分配以及无线电频率指配和对地静止卫星轨道的相关轨道位置的登记,以避免不同国家无线电台之间的有害干扰;
- 协调各种努力,消除不同国家无线电台之间的有害干扰,改进无线电频率和对地静止卫星轨道的利用。
国际电联全权代表大会《最后文件》(2018年,迪拜)通过了 第71号决议,该决议进一步规定了下一个周期的总体目标、部门目标和工作重点,具体如下:
3.1.1 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战略目标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战略目标包括三项内容:
- 通过实施《无线电规则》和区域性协议,有效而及时地通过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和区域性无线电通信大会更新上述法律文件确保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无干扰运行;
- 制定旨在确保无线电通信系统运行性能和质量的必要建议书;
- 为确保合理、公平、有效和经济地使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并为未来扩大和新技术的发展提供更大灵活性寻求途径和方法。